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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来源: 本站 日期:2013-09-09 06:51:00

       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提出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措施与意见。 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和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 负责校内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设有综合科、治安科、政保科、消防科、户籍室等科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依靠师生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犯罪分子做斗争;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积极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减少和预防犯罪,保卫学校内部安全,维护好校内正常秩序。

       (二)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全校统一布置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协同各单位,积极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对学校治安防范情况要经常了解、分析、总结,主动汇报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三)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把治安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机密要害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害部位要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对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要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现场。

      (五)开展调查研究,情报信息工作,严密注视“敌情、社情、政情”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高校进行宗教文化的渗透和各种破坏活动,及时处理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保卫、保密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敌情教育、法治教育列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掌握习练“法轮功”人员的情况,搞好帮教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引起犯罪。

      (九)做好外调来函、来人的接待工作,规范管理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切实做好外事保卫工作,确保重要外宾和首长的安全。做好外教、留学生及其他外交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指导治保会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对治保人员的政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与骨干作用。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标准”和落实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实施消防监督,确保安全。

       (十三)加强对校卫队的领导,充分发挥校卫队在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十四)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管理好集体户口、临时户口以及办理身份证、临时出入证等工作。

      (十五)对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实行治安、保卫奖惩办法和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并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十六)随时承担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保卫处设有: 综合科、 治安交通科、 政保科、消防科、 户籍科五个科室

       校园“110”服务热线: 龙昆南校区:65808110,桂林洋校区:18907546608

        电子邮箱:bwc@hainnu.edu.cn

编辑: 本站
更新于: 2013-09-09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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