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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安保工作中的调处机制
来源: 本站 日期:2016-10-24 10:39:00

 

马大宇

 

        高等学校是社会的—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培养栋梁之材。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为了保证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安保工作必须时刻不能放松,安全稳定的秩序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高校的安保部门承担着为教学科研活动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能。

        但是另一方面,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增加了安保工作的难度。如何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是我们时时都在思考的问题。高校目前的安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个窘境,就是高校的安保部门只是学校的一级职能部门,并非行政执法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这给安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一切不违法的手段又好又快地解决问题。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调处机制对安保工作意义重大。

        调处机制,顾名思义,是调解和处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这种机制具有以下特征:第—,此种机制综合运用了多元化的工作方法,调解和处断只是其中的常用方法,但并不是全部,还有其他的方法。第二,调解和处断必须有机地结合,当调则调,最大限度地在人民内部解决矛盾,减少社会成本。当处则处,当机立断,强调工作效率。第三,机制的词语含义表明,这种工作方式既要求具有制度化的稳定性,要求我们日常工作中必须坚持;又要注重机动灵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教条主义。

一、调处机制坚持的原则

(一)必须坚持法治的原则

        在依法治国的思想下,高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个宪法精髓。安保工作必须依法,调处机制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调解不能强制,处断必须及时但不能越权。这是调处机制的核心原则,只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才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我们的调处机制的目的是建立和谐校园,保证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在具体的工作中,调处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很重要的是“度”的把握:第一,必须分清楚“调”和“处”界限。例如我们在工作中对校园内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就是在调解这个范围之内,保卫部门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调解校园交通事故纠纷,而不能进行任何处断性的裁决。对于治安案件的处断,就是在“处”的范围之内,我们经常遇到发生在学校的治安案件,尽管没有执法权,但是还是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比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扭送的权利,公民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有扭送其去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可以行使这项权利。遇到偷自行车的、抢劫的和散布“法轮功”宣传品的就可以扭送到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学校的安宁,这可以说是一种非行政权的处断。第一,必须把握好公平正义的尺度。诚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言:“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穷、随时呈不同的形状并表现出不同的面貌。”这句话说明,这个法要追求的终极目标——公平正义,本身并不是绝对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我们的调处机制中,公平正义是衡量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否科学有效的重要尺度,调解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同时公平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的最终结果就是双方皆服,达成谅解,实现公平正义。而涉及处断的内容就需要当机立断,实现效率。因为最大限度地惩罚了违法者,就保护了其他无辜的群众,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这既是对违法者的公平,又是对其他人的一种公平。和谐校园的建设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我们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安保工作必须要服务大局,调处机制的建立要有全局观念,从和谐校园建设的整体把握和着手。

(二)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创举,它在革命战争年代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和平建设时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我们的安保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有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解决。在调处机制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意义在于:第一,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就能够较快地查清事实的真相,收集有力证据,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条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是涉及高校这个社区,生活在这个熟人社区中的人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相互之间总能找到联系。我们在遇到安保事件之后,就需要找到当事人所存在的具体人际网络空间,通过调查研究,走访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等人际圈子,能够最快地了解情况,尤其是调解工作的开展,更需要摸清当事人的网络关系基础,既做到解决矛盾纠纷,又能不破坏已有的感情,减少社会成本。第二,通过调处工作的开展,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高校的安保工作并非仅仅是一个职能部门就可以办好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创和谐校园。其中,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地位应该得到认同,必须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员工增加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警惕性,增强他们自身的预防能力。同时还要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只有不断地吸收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高校的安保工作才会有的放矢地开展下去,我们的调处机制才有所依归。

二、调处机制的应有内容

        调处机制本身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并不是仅仅包括调解和处断两种,而是以此为基础,综合了机动灵活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在社会学意义上,纠纷或争议,是特定的主体基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双边的对抗行为。纠纷的发生,意味着一定范围内的协调均衡状态或秩序被打破,纠纷不仅是个人之间的行为,也是一种社会现象。纠纷的产生及其解决是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在遇到的矛盾纠纷面前,为了高校的安全和稳定,就必须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笔者认为,在高校安保这个平台之上,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调处机制至少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制度,防控结合,以防为主

        所谓机制,是在具体制度之下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无论是调解还是处断,必须依托于安保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我们必须规范每一项制度。从高校大的环境来看,要建立和完善高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从高校安保部门内部来说,具体涉及很多业务分工,包括政保、保密、治安、交通和防火等。每一个工作领域都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为了校园的安全和稳定。每一个部门都要详细地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事件的处理程序,使将来工作的开展常规化。比如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不仅要制定一些工作制度,如《校外参观来访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还要确定具体的工作程序,使之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校园内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必须到事故现场处理,这虽然减少了高校安保部门的工作压力,但是在高校这个熟人社区中,不仅要追求纠纷的解决,更要维持大家之间原有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高校的安保部门同样起到重要的作用,发挥基层调解的职能,每一次调解都存在着相同点和差异,只有不断地积累工作经验,然后才会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校园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制度化建设本身就是一种预防,要不断地规范,笔者认为,一方面,健全常规工作制度:包括高校安保部门及各部门的安保工作计划,每季自查,关键重要时期及年终进行检查,年末进行总结考核形成惯例。值班值周制度包括领导值周、中层干部双休日值班、教师每天值班、班主任、学生处人员专项值班、保安人员24 小时值班等。另一方面,健全部门防范制度:包括门卫保安人员工作制度;财物进出校门制度;财务科安全管理制度;文书档案安全保密工作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包括安全用车,防火防盗;文印室复印机管理使用制度:实验楼、图书馆安全防范制度,尤其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和使用作出特别严格的规定;

        各部门防火制度,并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责任到人;学生集体活动的审批报告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学生进出校门、节假日离校返家审批制度:学生食堂各类食品的采购存放、保洁、核价制度:暂住人口,出租用房管理制度等。

(二)狠抓管理,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

        尽管我们可以做到技防和物防,但是此项工作开展得好坏关键在人。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才是根本。时代发展了,我们必须要不断地学习,与时俱进。经常交流工作心得,及时与领导沟通。调处机制本身要求调处人员要有很高的随机应变能力,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比如,治安信息员这一岗位就需要加大日常学习和训练,使他们能够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能提高预警能力。

        平时的工作中,要经常组织安保人员学习和交流,一方面,及时把握当前的形势,有的放矢地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想出相应的对策;另一方面,广泛地吸收领导和群众对安全保卫工作的反馈,了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然后改正。我们不仅要日常地处理事件,还要学习新的预警技术,提高区域治安防范控制的科技含量,走“向科技要警力,靠科技保平安”的路子,构建起以人防、物防、技防为基础,以技术防范为导向的防范新格局,使防范工作在总体上布局由过去依靠人海战术,注重规模数量的体系型防范、向依托技术手段、注重质量效益的现代化防范转变。安装技术防范装置,根据重点要害部位的地理位置,依据一定的防范区域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必须形成报警、电视监控、出入控制、通讯相结合的综合安全防范系统,利用计算机、通讯和网络、自控和IC 卡技术为智能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提供高技术的智能化手段,以达到维护智能建筑内财产和人员安全防入侵、防盗、防破坏等目的。

三、调处机制的队伍建设

        新的历史时期给我们带来了机遇,也给我们带来了挑战。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校园的平安和稳定,安保工作是基础和前提。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高校的教学科研秩序,减少社会成本,科学有效的调处机制必须要建立。我们要建立这种机制,就必须坚持法治原则,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法治落实到调处机制之中;同时我们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认真地学习,做好调查研究,把调处机制与群众路线融合起来。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注意适应调处机制的队伍建设,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做到安保工作的综合治理,实现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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