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卫处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且无法使用的部分低值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的低值资产共计11件,资产原值33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893674
附件保卫处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卫处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且无法使用的部分低值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的低值资产共计11件,资产原值330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89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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