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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传
来源: 本站 日期:2019-04-12 15:01:4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为期三年。

    2018年2月5日,海南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2月14日,海口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方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扫黑除恶的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背向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础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三个阶段目标

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

(一)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三)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装修砂石市场、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用“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聚集打击的重点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一)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海口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金额20万,举报电话:12389、66158110,举报邮箱:haikousaohei@163.com,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兴路7号海口市刑事警察支队,邮编:5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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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19-04-12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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